2018晚秋殘秋之月近期工作反饋問題總結
①配合業務人員及合伙人開展業務工作;
②開發市場,發展意向合伙人;
③跟蹤管理社會業務人員及合伙人;
④發展符合條件的企業。
工作主動性:
一般來說,工作主動性分為四個層次。第一個層次是:不用別人告訴你,便能積極出色的完成自己的各項工作;第二個層次是:領導安排任務后,才去做領導安排的工作,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工作,領導不安排就不知道去做;第三個層次是:領導安排任務后,多次督促,迫于形勢才去做;第四個層次是:領導安排任務后,告訴他怎么做,并且盯著他才去做。
顯而易見,公司所希望的主動工作便是主動性的第一個層次,即不論領導是否安排,都能積極主動并出色的完成自己的工作;但是,在日常工作中,我們為什么常出現被領導認為是“缺乏主動性”的情況呢?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呢?我個人認為,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,基于以下原因:
一、自己的意見和領導的不一致,又很少和領導溝通。自己和領導的意見不一致是真正常的事,這說明你和領導的想法有分歧,這就需要和領導及時溝通,多請示,早匯報,和領導的意見達成一致。不然,自作主張肯定得不到領導認可,又耽誤工作進程。
二、借口太多,自己制訂的工作標準低,又不認為自己的標準低,沒完成任務的理由太多。對每一件工作,領導的要求往往比較高,我們有時候標準低一點也正常,問題是,當領導提出高標準時,我們要按領導的要求積極努力想辦法完成,千萬別認為領導要求太離譜、太苛刻、不可能完成;或認為,我反正就是這水平,要么領導另請高明。領導的要求高,對我們來說,既是一個鍛煉學習的機會,有時一個自我挑戰和升華。
三、領導沒給標準和時間,思想上松懈。領導沒給出任務完成的標準和時間,不等于可以拖延辦理。自己要有標準和時間,并把你的理解向領導匯報,千萬不能思想松懈。任何工作,能及時完成的盡量及早完成。
四、工作中牽涉到別人的配合,而別人配合不力,又不去催促,怕得罪人。我們的大多數工作都需別人配合,要么是同事,要么是商業合作伙伴。如果別人配合不力怎么辦?就要誠懇、督促對方的配合,但是要注意語氣,不能一副居高臨下的樣子,否則只能適得其反,欲速則不達。
五、領導安排的工作自己認為“不在我的職責范圍內”,而消極怠工。要知道,領導為什么把不是你職責范圍的事交給你做。說明領導相信你的能力,也可能對你進行考驗。每一家公司、每一個領導都欣賞愿意勇挑重擔、不討價還價的員工。領導把不是你職責范圍的事交給你做,是領導對你的重視和考驗,從表面看實現了公司的近期利益,實則有利于你自己的長遠利益。